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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星级文明寝室评比办法 (修订)
2023-07-21     来源: 内江师范学院   作者:   查看:  


 


内江师范学院

学生宿舍星级文明寝室评比办法(修订)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文明养成教育和实施“三全育人”的重要阵地,是“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的重要基础单元。为引导学生树立“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成长”的理念,把学生公寓建设成“安全稳定、文明整洁、健康向上、温馨和谐”的育人阵地,强化育人功能,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修订)》(内师院发〔2023〕127号)《内江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内师院发〔2022〕7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比宗旨

星级文明寝室评比是以学生寝室为单位,每学期对寝室安全、纪律、卫生和寝室全体成员的思想、学习、日常行为规范等进行综合评价,旨在以星级文明寝室评比为载体,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评比内容

1. 团结向上。寝室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较高政治素质,思想上进、爱国爱校、团结和谐。

2. 学风优良。寝室学生学习勤奋,有浓厚的学习氛围。

3. 卫生整洁。寝室干净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物品摆放有序,无异味。垃圾带下楼。

4. 格调高雅。寝室内务规范,布置美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

5. 行为文明。寝室学生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讲文明、讲礼貌、诚实守信,遵守安全纪律和行为规范, 尊重公寓管理服务人员及其劳动成果,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三、评比时间

1. 每学年度第一学期:9月上旬至次年1月上旬。

2. 每学年度第二学期:3月上旬至7月上旬。

四、评比方法

1. 每周由宿舍管理科组织人员对全校学生寝室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成绩占总分的80%。

2. 各二级学院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学生志愿者每周对本学院学生寝室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成绩占总分的20%。

3. 寝室检查评分以《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宿舍星级文明寝室评比标准》为依据(详见附件)。

4. 坚持“每周一查、每月一星、每学期一评”的评比方法。

5. 一个月当中每周得分均在80分及以上的寝室授予一颗星,一学期按四个月进行检查考评,获四次授星的寝室,期末可评为“四星级文明寝室”。

6. 每个月对符合授星的寝室将在学工系统进行自动授星,学生可以通过学工系统进行查询。

7. 一学年中,两学期都达到“四星级文明寝室”的寝室自动评为“五星级文明寝室”。

五、检查方式

1. 常规检查:大二、大三年级学生寝室。

2. 随机抽查:大一、大四年级学生寝室。

3. 免检:大四年级学生寝室;因参加集体活动(专业见习、校外实习)一周及以上时间未在校的大一、大二、大三年级学生寝室。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寝室(学生)当月不得授星

1. 因赌博、酗酒、吸毒、打架斗殴,观看、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存放或使用大功率、高发热电器、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等违禁物品,在寝室从事经商活动,将电动车辆或大功率锂电池带入寝室充电,饲养宠物或在寝室吸烟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或学院处理或处分者。如不能确定具体违法违纪违规人员,则取消该寝室当月授星资格。

2. 在当月中有一次检查成绩在80分以下的寝室。

3. 不配合学校检查的寝室。

4. 寝室成员之间闹矛盾不团结,不能和睦相处,因此理由提出调换寝室或因寝室矛盾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当事学生当月授星资格。

5. 寝室成员晚归累计达三人次、不认真履行晚归登记手续、夜不归宿、私自在校外住宿、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寝室。

6. 寝室成员沉溺网络,影响自己或他人正常学习生活的,取消当事学生当月授星资格。

七、星级文明寝室评比绩效

1. 一学期中,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寝室(学生)为合格寝室(学生)。

2. 一学期中,三星级以下(零、一、二星级)寝室为不合格寝室,取消该寝室学生本学年的评优评奖,担任学生干部,勤、贷、免、补等推荐资格。

3. 一学年中,两学期都是四星级寝室以上(含)作为推荐学生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的条件之一。

4. 四星级寝室为优良寝室,对获四星级寝室的学生,给予加分奖励,加综合素质德育测评分2分,加第二课堂德育学分0.2分。

5. 五星级寝室为优秀寝室,对获五星级寝室的学生,给予加分奖励,加综合素质德育测评分3分,加第二课堂德育学分0.2分。

6. 星级文明寝室评比结果纳入学生品德鉴定、劳动教育评价、个人综合素质测评,作为学生奖学金评定、评优、就业推荐等的重要指标;作为班级评优、院系学生工作考评重要内容。

八、其它说明

1. 对寝室星级评定有异议的寝室(学生),只限于当学期内反映,超出规定时间不予受理。

2. 对寝室内务检查成绩有异议的寝室(学生),只限于当周和次周内反映,超出规定时间不予受理。

3. 寝室检查中的“无人寝室”,申请复查理由只能是上课或参加学校临时安排的活动,个人原因造成“无人寝室”的不能申请复查。

4. 申请复查的寝室须由二级学院开具证明(签字、盖章),经宿舍管理科核实真实性和有效性(与同班、同楼层等相同情况寝室对比)后才能复查。

5. 随机抽查中未过寝室不允许申请复查。

九、附则

1. 本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原《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宿舍星级文明寝室评比办法(修订)》(内师学字〔2022〕4号)文件同时废止。

2.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附件: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宿舍星级文明寝室评比标准

 

 

附件

内江师范学院

学生宿舍星级文明寝室评比标准

 

一、总体要求

(一)四个统一:被盖折叠摆放统一、洗漱卫生用品摆放统一、鞋袜书籍等物品摆放统一、衣服蚊帐挂置统一。

(二)四个整洁:门窗玻璃整洁、地面和墙面整洁、床上卧具整洁、个人用品整洁。

(三)温馨和谐:室友融洽相处遵守校规校纪爱护公物寝室内文化和学习氛围浓厚无违规违纪现象。

二、评分细则

(一)寝室文化(20分)

1.寝室布置高雅美观,体现较高思想性和艺术性(5分)

2.学习氛围浓厚、寝室成员讲普通话、文明用语,不传播腐朽思想、垃圾文化,无不健康书籍报刊、标语、字画等(10分)

3.寝室成员关系融洽、团结互助(5分)。

(二)寝室内务(60分)

1. 室内卫生(28分)

1)寝室内、外地面干净、无污迹、无纸屑及垃圾,卫生间内无污垢、无尿碱(7分)

2)天花板无蜘蛛网或悬挂物(2分)

3)墙壁无人为损坏、无乱涂乱画、无张贴物无球印、脚印、蜘蛛网等(2分)

4)桌面干净整洁,东西摆放整齐(5分)

5)门面干净整洁、美观大方、不乱涂乱画乱贴2分)

6)窗户玻璃无破损、无灰尘、无张贴物(2分)

7)寝室内无烟头(8分)(寝室内发现烟头扣8分)。

2. 床铺卫生(10分)

1)被子、床单、枕巾干净整洁,全寝室做到叠放统一(5分)

2)蚊帐全寝室统一标准挂整齐(3分)

3)床帘统一格式,整齐干净(不挂床帘,该项得满分)(2分)。

3. 衣物(8分)

1衣服干净整洁,叠放整齐鞋子摆放整齐闲置衣物洗好放入衣物箱内(5分)。

2脏衣物及时洗涤、无浸泡发臭现象(3分)。

4. 日常用品(8分)

1)洗漱用品、水瓶摆放整齐合理,卫生间无异味(3分)

2)毛巾干净,晾挂整齐成一条线(2分)

3)电器(风扇、灯管、灯泡插座等)洁净无私拉乱接现象,保持安全状态(3分)

5. 个人闲置物品(6分)

1寝室内个人闲置物品放入储物4分)。

2收纳行李箱摆放整齐、无灰尘(2分)

(三)寝室纪律(20分)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无晚归、不归现象(5分)。

2.爱护各种宿舍设备、家具等公共财产,并做到节水、节电,寝室无人时无不关灯、关门现象(3分)。

3.不擅自留宿外来人员和其他寝室同学(3分)。

4.坚决抵制各种经商活动和广告、传单等宣传品(2分)。

5.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检查人员的工作(5分)。

6.能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抵制各种不良思想和行为(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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