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9日,由内江市司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分局主办的“法治‘蜀’光 ‘典’亮生活”为主题的民法典宣讲活动在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报告厅顺利举行,我院周玉娇老师担任主讲人。
宣讲伊始,周玉娇通过“弄坏的荧光笔该不该赔”“起侮辱性外号是否只是开玩笑”“偷看他人日记侵犯了什么权利”三个连续的生活短剧引导同学们讨论思考,让孩子们在情境中感受到民法典并非高高在上的条文,而是每天都在守护自己的“隐形卫士”。
周玉娇用“生活百科全书”比喻民法典,结合小学生的年龄特点讲解了0至8周岁、8至16周岁、16至18周岁、18周岁以上不同阶段“在法律上你是谁”的知识。随后,她从保护财产权利、保护人身权利、规范合同行为、维护家庭关系四个维度展开,并结合网络行为、高空坠物、遛狗不拴绳、见义勇为等生活场景,提醒同学们骂人、起外号、孤立同学、索要财物可能构成校园欺凌,网络谣言和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照片也属于违法行为。宣讲接近尾声时,周老师带领全体同学庄严宣誓,铿锵有力的誓言回荡在报告厅内,展现了同学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坚定决心。
本次宣讲活动是我院与内江市司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分局协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一次成功实践。活动不仅提升了法治教育的专业性与吸引力,也是我院落实“护校安园”工作部署、服务地方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未来,我院将继续加强与地方司法行政机关、中小学等单位的合作,推动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持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校园普法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为推进法治内江、法治四川建设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图文/周玉娇 初审/袁妤萱 复审/肖应云 终审/王瑛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