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之际,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我院学生第一党支部书记张俊、学生第三党支部书记陈洪英积极组织学生第三党支部学生党员于3月15日在学校二食堂正门举办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开始前,宣讲成员们在活动场地搭建帐篷、摆放桌椅、树好宣传立牌以及签名墙,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做好准备工作。活动期间,宣讲成员们以普法宣传单为媒介,向同学们细致讲解消费者权益基本知识,使其明确消费者应享有的权益、经营者应尽的义务。同时,为提高群众参与度,增强宣传效果,本次活动还开展了法律知识竞答,并设有签名留言展板。同学们可通过回答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法律问题获得系列奖品;活动现场备有便签纸,同学们可将遇到的事关消费权益的问题写在便签纸上并粘贴至留言展板处,以便于商家引以为戒,积极改进;宣讲成员们还邀请食堂商家参与活动,并在“商家经营承诺书”上进行签名。多措并举,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商家和消费者的有效互动,切实保证了本次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本次3·15普法宣传活动,不仅强化了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还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进一步推动了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图文/团总支宣传部徐金铭 编辑/袁妤萱 审核/谭化容)